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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羈押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第 97 條
申訴人於申訴程序中,得申請審議小組調查事實及證據。審議小組認無調
查必要者,應於申訴決定中敘明不為調查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