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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各機關計畫預算執行管考作業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1 年 0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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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平時執行進度之檢討
 (一) 本署研考科對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之各署、所,應適時研簽並會
      有關單位後,提報本小組檢討;本署管考作業單位應對其所屬各署
      、所之計畫預算執行落後計畫,予以督催,並將督催情形提報本小
      組。
 (二) 對於重大落後之執行計畫,本小組得視需要,隨時派員進行實地查
      證,以瞭解實際情況,提出改進建議,供執行機關參辦並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