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各機關推行研究發展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1 年 12 月 14 日
4
四、各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研究計畫項目表 (如附表一之一、一之二
    ) ,陳報本署彙轉法務部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