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機關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6 日
9
九、檔案文件之裝訂,應按來文先後之順序排列,其厚度不宜超過六公分
    ,超過者,可分成數冊裝訂,並依次編註頁數、蓋騎縫章或角章,填
    寫目錄,加裝封面及封底。但訴訟卷宗之厚度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