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機關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6 日
20
二十、銷燬檔案時,各種處分書及其他裁判書原本應抽出裝訂成冊,或攝
      製微縮底 (磁、碟) 片,永久保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