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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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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五、檢察總長得於選舉結束後,召開檢討會議,檢討本屆選舉查察工作
      之得失,以供改進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