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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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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二、檢察官對於檢舉人之姓名、身分應予保密。如檢舉人係虛構事實者
      ,依誣告罪嚴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