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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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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指揮所屬檢察官執行查察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並
    出席地區「選監檢警聯繫會報」溝通協調有關查察妨害選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