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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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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九、聯繫會報與各檢察機關受理之檢舉賄選案件,對檢舉人之姓名、身
      分,應依「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處理檢舉賄選案件注意事項」予以
      保密,必要時函請執行小組蒐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