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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候補檢察官輪辦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查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7 年 08 月 07 日
第 9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一日修正施行前有關輪辦事務及服務成績考
查,適用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