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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處簡任檢察官遴選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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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要點所定記過以上之處分,如同時期內受有記功以上之獎勵可以相
    抵者,不受該處分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