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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機關辦理緩刑或假釋中人犯減刑案件應行注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4 年 0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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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使各級檢察機關妥適辦理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二
    項前段規定之緩刑或假釋中人犯減刑案件,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