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偵辦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12 日
11
十一、檢察機關偵辦性侵害案件時,除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外,並應注意
      內政部訂定之「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如附
      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