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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刑事被告具保責付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85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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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於具保人辦妥保證 (即書面保證或繳納保證金) 或受責付人辦妥責付
    手續後,應即將被告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