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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戡亂時期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69 年 10 月 27 日
1
一  本條例之竊盜犯包括一切含有竊盜動產罪責之犯罪在內,除刑法所規
    定者外,兼指特別刑法如森林法、戰時交通設備及器材防護條例等之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