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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審查法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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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稱財團法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指以宏揚法治為目的,從事
    法制研究、法律服務、矯正服務及司法保護之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