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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因應戒護區突發事故緊急動員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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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本所戒護區突發事故之通報方式及動員人員區分為三級:
一  第一級:一般戒護事故,如收容人之口角、二人互毆、不服管教、辱
    管教人員等行為發生時。
 (一) 通報方式:以各場舍之緊急按鈕與中央台之警報系統為主,亦即場
      舍利用緊急按鈕向中央台求援之方式。
 (二) 動員人員:日間及夜間均以中央台備勤人員為主。
二  第二級:收容人間之集體鬥毆、對管教人員暴行、騷動、擾亂秩序及
    十人以下之食物中毒行為發生時。
 (一) 通報方式:以中央台現有警報系統為主,另於中央台主任坐位旁增
      設緊急按鈕一個,與教導科、調查科及替代役隊部連線,若場舍遇
      第二級之狀況發生時應立即按下警鈴,中央台主任再迅速按下連線
      教導科、調查科及替代役隊部之警鈴並以電話通知,相關人員應立
      即馳赴中央台支援。
 (二) 動員人員:
      日間:中央台備勤、各單位助勤及內勤人員,教導科、調查科同仁
      ,替代役隊部休、備勤人員,戒護區內之作業導師及訓練師 (事故
      於技訓區發生時優先就近支援) ,如為十人以下食物中毒狀況增加
      動員衛生科醫護人員支援。
      夜間:中央台休勤人員及替代役備勤、休勤人員,如為十人以下食
      物中毒狀況增加動員衛生科值班醫護人員支援。
三  第三級:收容人有集體食物中毒、鬧房、暴動、脫逃之行為及火災、
    地震發生時。
 (一) 通報方式:除第二級狀況警報系統外,另於中央台主任坐位旁增設
      緊急按鈕一個,連線至行政大樓收發室旁,經中央台主任電話聯繫
      收發室,收發室立即透過廣播系統通知各科室同仁速至中央台支援
      。
 (二) 動員人員:
      日間:除第二級狀況動員之人員外,增加行政大樓各科室全體男性
      同仁。
      夜間:除第二級狀況夜間動員之人員外,應經 所長核准,立即召
      回全體男性同仁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