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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請求家屬郵寄包裏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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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包裹單內容如與申請單不符之物品,應自費退回或自意願廢棄之,並
    設簿登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