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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請求家屬郵寄包裏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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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郵寄書籍,郵包單需填妥書名經教導科審核後再轉送戒護科處理,該
    書寄達登錄後再轉送教導科審核內容,准閱讀時發放之。直接向出版
    社訂購或劃撥之圖書、雜誌亦須由教導科審核後轉送總務科辦理訂購
    或劃撥手續,待出版社寄達該書籍後,由教導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