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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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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臺東監獄泰源分監為執行監獄行刑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
    規定,特訂定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