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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受理媒體採訪攝影暨來賓參觀訪問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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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參訪人員所攜之物品或器材,如認有影響戒護安全之虞者,應交由
      戒護科保管,參訪結束後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