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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員工輪值役男宿舍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0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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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值班時間
 (一) 週一至週四:十七時三十分至翌晨八時,共十四點五小時。
 (二) 週五 (或翌日為休假日) :十七時三十分至十八時三十分,共一小
      時。 (但遇特殊情況有延長值班之必要時不在此限)
 (三) 週日 (或收假日) :二十時至翌晨八時,共十二小時。 (但遇特殊
      情況有延長值班之必要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