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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提列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金處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93 年 09 月 09 日
7
七、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金購置之財產或非消耗品,應依規定登入作業類
    代管資產科目帳項,並列入公務類財產帳或非消耗品備查簿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