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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離島監所人員轉調陞補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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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離島監所人員於屆轉調時,志願繼續服務離島者,從其志願。但再請
    調時,遇缺優先調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