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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薦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
7
七  進修人員辦妥出國手續後,持已簽證之護照及本部核發之出國進修同
    意書,據以向本部請領出國進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