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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薦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進修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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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進修人員進修期間,如發生本要點第十點之情況,亦得通知本部及
      服務機關 (構) 停止進修人員進修計劃,並令其立即返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