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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加強主管平時考核責任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7 月 01 日
2
二  各單位各級主管依據分層負責逐級授權原則,對所屬應切實認真考核
    ,其責任區分為:
 (一) 局本部各單位正副主管及科 (組) 長。
 (二) 外勤單位:
      1 處:處長、副處長、科長、站 (組) 主任、站 (組) 副主任,機
        動組組長、機動組副組長。
      2 站 (組) :站 (組) 主任、站 (組)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