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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檢察署試辦檢察官專組辦案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9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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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台灣台北、板橋、台中、台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指定之試辦
    機關,其餘地方法院檢察署可參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