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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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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連線作業終端機設備如需增置者,應先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本部資訊中心編號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