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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27
二十七  本部資訊稽核小組,由政風司、人事處、統計處、資訊中心及有
        關人員組成,辦理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績效之考評。
        考評之項目及標準如左:
     (一) 資料登錄及更新辦理情形 (百分之二十)
     (二) 資料檔案之管理及備份 (百分之十)
     (三) 電腦設備之使用保養與維修 (百分之二十)
     (四) 人員操作熟練程度及人力備援情形 (百分之二十)
     (五) 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之執行情形 (百分之二十)
     (六)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