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
2
二  本部資訊中心電腦主機房應加強管制人員,非因業務需要,不得隨意
    進出。
    本部資訊中心週邊之設施安全維護工作,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負責
    ,本部資訊中心及政風司共同監督。
    本部所屬各機關電腦週邊設施之安全維護工作參照前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