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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工作人員獎懲審議委員會組織及執行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2 年 0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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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會設委員十一至十三人,除人事室主任、會計室主任為當然委員,
    及第三點所規定之非主管人員外,餘由局長就局本部單位主管以上人
    員中遴選。並指派一人為主任委員,擔任本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