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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7 年 0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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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請襄閱主任檢察官、書記官長及各科室 (人事、會計、統計、
    總務、紀錄、文書、執行、研考、資料、所務、資訊、訴訟輔導、法
    警、政風) 主管兼任委員,共計十六人,均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