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政風人員人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4 月 20 日
6
六  本會出列席人員,對會議情形應嚴守秘密,遇有涉及本身或配偶或五
    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時,應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