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政風人員人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4 月 20 日
5
五  本會開會審查政風人員任免、陞遷、轉調及獎懲案件時,得請政風司
    相關業務科科長及駐區視察列席,並得通知有關政風機構主管人員、
    當事人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