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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政風人員人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0 年 04 月 20 日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貫徹人事公開,審議有關政風人員人事案
    件,設政風人員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