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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治人員訓練中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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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本中心訓練所需經費,就實際需要,於未編列獨立預算前,由臺灣
      台北監獄循規定程序編列年度概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