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06 月 30 日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審議檢察官人事案件,建立公正、公平之
    人事制度,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