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組織條例
廢止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 11 條
法務部得視事實需要,核定由本所舉辦第二條第一項以外人員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