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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0 月 25 日
施行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3.04.25

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修正之第 5 條條文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第 1 條
本辦法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