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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第 200 條
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減損分量之通用貨幣及前條之器
械原料,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