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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1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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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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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第 2 條
依本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國家賠償者,以公務員 之不法行為、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之欠缺及其所生損害均在本法施行 後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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