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12:3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12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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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檢察官辦理刑法第二十八章之一案件及以性影像犯刑法第三百零
        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之罪案件,應注意依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之
        書面應記載事項、生效時點及送達等規定。
        檢察官辦理刑法第二十八章之一案件及以性影像犯刑法第三百零
        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之罪案件,應注意依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
        於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被告及法院所在地之
        警察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保護機構及分會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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