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4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公發布日:民國 111 年 11 月 15 日
11
十一、應用檔案時,申請人違反第九點及第十點規定者,本分署得停止其
      應用,並記錄之;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