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16:2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卷宗及證物開示及收費規則
公發布日: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第 32 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