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3:1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被告資料調查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第 6 條
看守所於被告入所時,應調查與被告有關之資料,期間不得逾一個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