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16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100.02.11訂定)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100.02.11訂定)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02 日
11
十一、申請人應用之檔案,不得攜出應用處所,如有必要離開應用處所者 ,應將檔案交由本監指定之人員保管,並應於當日歸還,經本監人 員點交無誤後,發還申請人身分證件。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