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18
現在位置: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受理人民陳情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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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受理人民陳情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07 日
3
三、人民陳情案件,得以電子郵件、傳真、書信或言詞為之,並應載明或 敘明陳情人姓名、地址、電話及具體陳情事由。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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