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1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受理人民陳情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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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陳情人意圖誣告或有其他不法情事,得陳報檢察長核准後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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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