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請本獎項之論文,其研究範圍應包括下列議題之一: (一)刑事政策議題之研究。 (二)重大犯罪防治議題之研究。 (三)司法人權議題之研究。 (四)婦幼保護議題之研究。 (五)司法科技發展議題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刑事司法議題之研究。